一、竞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促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我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在集成电路行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硬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东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三、竞赛项目及形式
(一)竞赛项目
智能硬件装调员(集成电路方向)。
(二)竞赛标准
以智能硬件装调员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按新职业信息的要求,结合当前新职业从事的工作领域和技能要求,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发布的《智能硬件装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和《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2021年版)》,同时结合当前集成电路的主流技术及典型行业应用场景设计本次竞赛的工作内容和考评标准。
(三)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取初赛成绩排名前5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为实际操作竞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面向宝安区组织开展,参赛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宝安区工作、居住、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流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宝安区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报名人数不少于60人,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竞赛(由执委会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8:00止。
(六)报名方式
1.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登录执委会指定网站(https://www.bvta.com.cn),进入“在线服务”→“竞赛报名”选择智能硬件装调员(集成电路方向)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资料和上传本人证件照,报名成功后将自动生成报名表。审核结果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审核通过后,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
2.宣传海报扫码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通过执委会发布的竞赛宣传海报,扫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资料和上传本人证件照,报名成功后将自动生成报名表。审核结果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审核通过后,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
(七)报名资料
1.报名表。报名表“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单位盖章(宝安区居民,未在宝安就业或新业态、灵活就业群体无需单位意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
(八)咨询电话
王老师,0755-29998920,0755-29998921。
(九)竞赛时间、地点
1.初赛。2025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号宝安城市学院。
2.赛前培训。 2025年 10月 2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22号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开展决赛赛前培训。主要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核心技术平台介绍、关键器件技术规范与接口解读、安全知识、竞赛流程、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3.决赛。2025年 11月 2日,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号宝安城市学院。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执委会通知为准。
(十)成绩公布
初赛、决赛成绩公示期限为24小时。
初赛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围决赛名单;决赛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成绩公示网站:https://www.bvta.com.cn。成绩公示微信公众号:宝安职协
四、奖励办法
(一)认定“宝安区技术能手”
参赛选手由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以下规定认定“宝安区技术能手”:决赛人数(指实际参赛人数,下同)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40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30至39人之间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宝安区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二)奖项
本次竞赛按1:2:3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人数为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0%,对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但成绩排名在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当获奖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计算获奖人数。
(三)奖金
综合成绩排名前12名的参赛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5000元;第2名,奖金3000元;第3名,奖金2000元;第4至第8名,奖金各1000元;第9至第12名,奖金各8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后金额。
五、其他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追回。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训练中心所有。
五、相关文件下载
(一)竞赛技术文件及实施方案下载(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二)竞赛报名表下载(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六、参赛选手选手群
(如二维码失效过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宝安职协”,在后台输入“竞赛”,扫码添加工作人员)